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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发布时间:2012-7-5 10:00:09





第38期
2012年7月4日

息县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为加强社会保障,不断改善民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关心,息县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社会保障,并发挥统战部党委牵头协调机制作用,民宗、社保、财政、地税、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简化办事手续,共同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息县有宗教活动场所80余处,近年来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配合政府宗教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坚持爱国爱教,热心公益事业,尤其是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政府不可代替代的作用。然而针对全县大多数宗教教职人员个人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就医问题严重等,县民族宗教部门在尊重宗教教义教规的基础上,在坚持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加医疗和养老社会保险的原则下,积极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凡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视情况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项中选一项参保;农村宗教教职人员可视情况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中选一项参保。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宗教教职人员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目前,息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达到90℅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达到70℅以上。同时对生活确实贫困的人员,该县还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宗教部门主动与民政部门一同开展低保救济,保证教职人员的生存所需。近两年,通过努力先后为12名符合享受国家低保救济的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低保,确保了他们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