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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引导宗教团体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7-18 8:21:31





第46期
2012年7月18日

息县引导宗教团体服务新农村建设

息县现有基督教协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佛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组织,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积极引导他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试验区建设服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交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二是强化普法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学法守法。结合全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认真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使广大信教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确保信教群众与广大农民群众一道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今年来,全县共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2次,参训人员500多人。三是加强科技培训,引导信教群众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的有时,大力开展“科技进教堂”等活动,团结和带领信教群众共同走科技致富之路。同时发挥信教群众中教育、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优势,帮助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科学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创业创收能力。今年来,全县集中举办“科技进教堂”培训活动2次,收益群众2000余人,带动近千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四是倡导文明之风,引导信教群众积极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引导信教群众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救灾扶贫、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近两年,全县宗教界无偿修桥6座、修路3000多米,并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等建设活动,累计投入资金大30多万元。五是营造和谐氛围,引导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挖掘和弘扬各宗教教规教义中蕴涵的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思想资源,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一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和谐相处、为创造一个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