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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五项措施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夏季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3-5-22 11:10:04

 

一是该县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召开宗教团体成员会议,要求层层落实宗教场所安全工作责任制,乡镇三自委员立即深入到各宗教场所,主要围绕宗教场所是否属于危房险房,是否私搭乱建、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气线路安全、内部消防设施设置等内容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二是要求凡设立和改建宗教活动场所,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和《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等有关规定进行,凡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出具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县乡宗教部门将对工程建设情况,特别是安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三是做好夏季防汛工作。做好沿河宗教场所的防汛抗洪排涝工作,确保人员房屋安全。四是做好“防火”工作。宗教场所有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明火入内,夜间休息前务必巡夜熄灭所有香烛;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五是做好“防盗”工作。基督教、佛教点加强对库房、功德箱、香烛以及基建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